從全國各地開出首張“反恐罰單”所想到的……
“反恐”兩字,聽起來似乎離我們老百姓非常遙遠,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開始實施以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業、單位和人員,如果履行職責不到位,就有可能與“反恐”沾上邊,甚至面臨巨額罰單。從國慶節開始,陸續在網絡、電視和報紙上看到全國各地紛紛開出了首張“反恐罰單”的報道,受罰的單位有賓館業、托運部、電信營業網點、快遞公司和信托部等,受罰的個人有單位的法人代表、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受罰的原因是沒有依法履行實名登記的義務,對單位處罰的金額為10萬至50萬不等,對個人處罰的金額在1000元以上。如此可見,反恐工作涉及面較廣,處罰力度較大。也足以見得,反恐工作人人有責,且責任重大。
經交通運輸部于2016年11月30日第28次部務會議通過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客規”)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自此,法律賦予了我們道路客運經營企業及人員必須履行實名制管理的義務和責任。
《客規》對我們的客運經營管理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省際、市際客運班線的經營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單位、起訖點和中途停靠站點客運站,應當實行客票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以下統稱實名制管理)”。
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實名售票):“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售票時應當由購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記載旅客的身份信息。攜帶免票兒童的,應當憑免票兒童的有效身份證件同時免費申領實名制客票。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實名購票的,購票人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旅客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在取票時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實名驗票):旅客乘車前,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與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簡稱票、人、證)進行一致性核對并記錄有關信息。
第五十條規定(配備設施):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客運班線經營者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加強實名制管理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相關系統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五十一條規定(信息提供與保存):客運班線經營者及客運站經營者對實行實名制管理所登記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車信息,應當依公安機關的要求向其如實提供。對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車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涉及視頻圖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規定):省際、市際客運班線的經營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單位、起訖點和中途停靠站點客運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旅客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提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相關道路旅客運輸或者客運站經營業務;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有關道路旅客運輸或者客運站經營許可證件。
依照《客規》的規定,省、市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高度重視,各級公安和交通等職能部門作出了嚴密部署,對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提出了嚴格要求。集團公司根據法律規定和上級要求,對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布置和安排,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于2017年10月1日起,市際以上客運班線實名制管理工作正式實施。司屬各站及相關部門員工,一定要嚴格依法履職,將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統一思想,提高全員對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的認識
道路客運實行實名制管理,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具體實踐,是保障乘車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嚴防違法犯罪分子通過道路客運渠道跨區域流動的重要舉措,是促進道路客運強化源頭安全管理的有利契機。因此,我們道路客運經營企業和全體工作人員有義務也有責任認真扎實搞好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
二、廣泛宣傳,爭取廣大旅客的配合與支持
客運實名制管理工作是雙向的,不僅要求我們道路客運企業和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而且需要廣大旅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旅客購票需要提供身份信息,不僅給旅客增加了麻煩,而且給旅客增添了一份身份信息泄露的擔憂,實際操作中肯定有些旅客不理解,甚至方案情緒,因此,車站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宣傳實行客運實名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強制性,工作人員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爭取旅客的配合與支持。
三、嚴格履職,認真搞好客運實名制管理具體工作
我們公司直接涉及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崗位主要有售票窗口和檢票崗位。售票窗口:對購買市際以上客運班線客票的旅客,要告知旅客必須提供身份證明,售票員要將旅客的身份信息與乘車信息一道完整錄入售票系統,當旅客不能提供身份信息時,還要告知其找駐站公安民警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否則不能發售車票,同時,還需按照規定期限保存旅客的身份和售票信息以備公安部門調取查驗。網路購票的,只要是正規網站,通過了網站注冊登錄和實名認證,其身份信息我們可以不予核驗,但對于電話訂票的,一定要詢問其身份信息,在出票時要將其身份信息與乘車信息一道完整錄入售票系統,并在旅客取票時,要求其提供身份證明原件。檢票崗位:除人、證、票相符的旅客可以通過檢票驗證直接進站上車以外,對辦理臨時身份證明的旅客,需要通過人工檢票,這時候的檢票人員要嚴格把關,只有人、證、票完全相符的旅客才能讓其進站乘車。
客運實名制工作既是法律賦予我們道路客運行業的應盡職責,也是我們道路客運這一公共服務行業對公眾安全負責的應盡義務。所以,我們必須認真端正態度,嚴格履行職責。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與“反恐”罰單永不沾邊。
(顏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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